重庆市益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聚氯化铝(PAC)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
208
发布时间: 2025-01-23

重庆市益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
聚氯化铝(PAC)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

 

重庆市益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聚氯化铝(PAC)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,服务期限一年,采购数量预估9022.76吨,该公开询价只作为本次聚氯化铝(PAC)采购项目前期询价依据,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报价。

一、采购项目内容

序号

采购项目

采购内容

暂定采购数量(吨)

备注

1

聚氯化铝液体

(液体质量分≥10%)

聚氯化铝液体(液体质量分≥10%):

氧化铝(Al203)的质量分数(%)≥10%,其他指标须符GB/T22627-2022质量标准

9015.56


2

聚氯化铝饮用水级

固体

聚氯化铝饮用水级:固体氧化(Al203)的质量分数(%)≥29%,其他指标须符合GB 15892-2020质量标准

7.2


1.采购数量为暂定量,根据污水处理情况实际需求有权增减以上数量,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数量为准。

2.服务地点:洛碛餐厨污水厂洛碛原水净化厂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太洪岗村、界石污水厂、夏家坝污水厂。

3.供货要求:按需供货,接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,报价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因供货次数的增加而产生的其他费用。

二、报价人须具有如下特定资格条件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:报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,并在中国注册的,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。注: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

2.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价。

三、报价要求:

1.报价为:含税总价包干,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单价、运输费、装卸费、人工费、过路费、油料费、利润、管理费等所有一切费用。

2.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。注:由报价人提供报价表并加盖公章。

3.费用概算总金额为626万元超过费用概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。

技术要求:

1.质量指标同时须满足以下各项指标,如有一个指标不符合,则视为不合格品。

聚氯化铝液体液体质量分10%供货质量指标

需求名称

需求指标说明

指标值

聚氯化铝液体

(液体质量分≥10%)

氧化铝(Al203)的质量分数(%)

≥10.0

密度(20℃)/(g/cm3)

≥1.12

盐基度/%

20-98

pH值(10g/L水溶液)

3.5-5.0

不溶物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4

铁(Fe)的质量分数(%)

≤1.5

氨氮(以N计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5

砷(As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05

铅(Pb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2

镉(Cd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05

汞(Hg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005

铬(Cr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5

注:表中所列不溶物、铁、砷、铅、镉、汞、铬的质量分数指标均指Al203

质量分数为10%的计,Al203含量≠10%时,应按实际含量折算成Al203质量分数为10%产品比例,计算出相应的质量分数。

聚氯化铝饮用水级固体供货质量指标

需求名称

需求指标说明

 

指标值

 

聚氯化铝饮用水级固体

氧化铝(Al203)的质量分数(%)

≥29.0

盐基度%

45-90

pH值(10g/L水溶液)

3.5-5.0

不溶物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1

铁(Fe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2

砷(As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01

铅(Pb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05

镉(Cd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01

汞(Hg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001

铬(Cr)的质量分数(%)

≤0.0005

注:表中所列产品的不溶物、铁、砷、铅、镉、汞、铬的质量分数均按Al203含量为10%计,Al203含量>10%时,应按实际含量折算成Al203为10%产品比例,计算出相应的质量分数。本产品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

性标准要求。

 

五、公开询价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

1.资料递交截止时间:20251261400(北京时间)

2.递交方式:请有意向的单位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盖章原件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851481376@qq.com)。若报价人提供资料不完整,则为无效报价。

联系人及电话:颜老师,023-67213523。


附件:

 

报价表

项目名称:食用葡萄糖采购项目

序号

货物名称

规格

单位

暂定数量

含税单价(元)

含税总价(元)

备注

1

聚氯化铝液

体(液体质量分≥10%)

氧化铝(Al203)的质量分

数(%)≥10%,其他指标须符GB/T22627-2022质量标准

9015.56




2

聚氯化铝饮用水级固体

固体氧化(Al203)的质量分数(%)≥29%,其他指标须

符合GB 15892-2020

质量标准

7.2




合计金额

人民币小写:        大写:

说明:

1.本次报价有效期50天;

2.增值税税率   %;

3.超过费用概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

  

 报价人(报价人公章)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法定代表人:(签字或盖章)   

联系人及电话:

         


联系电话

023-67886866

公司传真

023-67886845

公司地址

重庆市两江新区礼嘉街道金渝大道7号
© 2023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
渝公网安备50019002502073号

备案号:渝ICP备14007882号-1